中布两国互免持外交、公务或公务普通护照人员签证
2014-11-27 05: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布隆迪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或公务普通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已于2014年8月26日在布首都布琼布拉签署,并已于2014年11月25日生效。

    根据该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公务或公务普通护照的公民和布隆迪共和国持有效的布隆迪外交、公务护照的公民,在缔约另一国入境、出境或过境,自入境之日起停留不超过三十日,免办签证。如缔约一国公民欲在缔约另一国境内停留逾三十日或者在缔约另一国境内从事工作、学习、定居、新闻报道等须缔约另一国部门事先批准的活动,应当在入境缔约另一国前申请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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